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12浏览次数:1056

各分工会:
  根据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苏委教办【2009】13号)文件精神及校党委的要求,今冬继续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以帮助特困群体解决生活困难,使其能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我校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仍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各分工会要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这次社会捐助活动作为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
  二、捐款办法及时间
  (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的个人捐款本着自愿原则,量力而行。捐助款额可以参考省级机关标准:省部级1000元,厅局级500元,处级300元,一般干部职工200元。教授、副教授根据工资收入参照执行。
  (二)捐款时间为从2009年11月30日开始,到12月6日截止。
  (三)捐款办法。各分工会将个人捐款汇集后送交校财务处(可以交现金,也可以校内转帐)。
  希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按时完成。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