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互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14浏览次数:1072

各分工会:
  为将送温暖工作落实到实处,更好地为教职工做好服务,增加保障覆盖面,经研究决定,校重大疾病爱心医疗互助会从专款中拨出二万余元,为2009年以前入会的1152名会员以及35名非会员教职工(个人缴费)集体办理了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的“工伤意外伤害互助”。该互助项目每份仅2元,参保期间如参保人在境内发生各种工伤、职业病、见义勇为或其他非因公意外伤害事故,按鉴定标准(骨裂骨折起算)的十个等级给予赔付,每份额支付50倍至500倍的互助待遇。此次按照每人最多参加10份的上限为会员参保,互助有效期限自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2月28日,在这期间,如有参保教职工发生符合赔付等级的意外伤害,请及时上报校工会。(校工会电话:85866365 邮箱:gonghui@njupt.edu.cn)。
  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职工互助保险是工会组织动员职工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依靠群体力量,互助互济、扶危济困,是工会建立和完善职工互助保障体系的重要机制,是各级工会“送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支柱。与商业保险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相比,职工互助保险是由工会组织和管理的,是以解决参保职工特殊困难为目标的,无论是交费标准、赔对范围、赔付手续,还是管理服务方式,都有明显的优势,具有缴费低廉,保障面宽、理赔简单、与其他医疗险无冲突等特点而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体现了工会互助保险的公益性质。(详情可登陆http://www.worker-ls.com))
  我校工会近年来,组织参加了《职工康安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还先后组织教职工采用“团体参加、个人缴费”的方式参加了《南京市女职工康乐互助》、《南京市职工工伤及意外伤害互助》、《南京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等,将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受到教职工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