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工会委员会 |
校工发〔2010〕4号
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
“文明新风家庭”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更好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校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家庭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倡导女教职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三八”期间开展评选表彰“文明新风家庭”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为女方在我校工作、组建家庭5年以上的教职工家庭,评选人数按本部门女教职工2009年12月31前在册的女教职工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优异成绩。
2、家庭成员在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夫妻共进,曾获校级以上先进、模范称号,或在教育科研、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家庭成员整体素质较好,有较高的道德情操、文化素养和高雅的艺术情操,家庭生活丰富多彩、健康、科学。
4、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健康成长。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关系好。
报送材料要求:
请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全家合影照片一张,于
附:“文明新风家庭”推荐登记表
校 工 会
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
南京邮电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