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6-09浏览次数:853

  “校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会”和“爱心扶助基金”工作小组即将开始受理2010年上半年互助金及爱心扶助基金申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金
  1、需要申请互助金的会员可自行下载(见附件)或到校工会办公室领取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交校门诊部审核,6月25日前将审批表交校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待批。(见流程图)
  2、领导小组对会员的申请进行统计汇总,经集体讨论后签署审批意见。
  3、会员持已审批过的表格,由本人到校财务处领款。如本人不能亲自领款,可签署书面委托,由家属携带身份证代领。
  二、申请爱心扶助基金
  申请程序同上。
  三、申请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的“工伤意外伤害互助”
  校重大疾病爱心医疗互助会为2009年以前入会的1152名会员以及35名非会员教职工(个人缴费)集体办理了南京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的“工伤意外伤害互助”, 互助有效期限自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2月28日,参保人在境内发生各种工伤、职业病、见义勇为或其他非因公意外伤害事故,按鉴定标准(骨裂骨折起算)的十个等级给予赔付。如有参保教职工发生符合赔付等级的意外伤害,请及时上报校工会。

  校工会办公室:仙林办公北楼230室,电话:85866365。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