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发布者:校工会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1065

 1.工会工作职责

一、南京邮电大学工会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切实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会工作。

三、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组织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全面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筹备、召开及闭会期间的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

五、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好各类评优评奖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教工之家”建设工作。

七、做好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八、建立健全人才身心健康支持体系。定期组织文体活动和团建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缓解教职工工作压力。

九、密切联系群众,负责教职工的福利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实事。

十、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十一、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工会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正科职干事工作职责

一、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工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学校“两代会”的筹备工作。

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安排教代会执委会、部门工会主席办公会、部门工作等会议,做好会议决议、决定的记录工作。

五、工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日常办公用具的配备工作。

六、工会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工会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相关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